倍微科技董事會為公司治理之重要核心,不僅為公司營運上提供策略性指導,並監督公司管理階層之經營績效,為最高治理機構,其下設罝、薪酬委員會、稽核室及總經理,各盡其職分別協助董事會善盡監督之責,以有效執行各項營運活動,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。倍微科技設置公司治理工作小組, 致力於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,由總管理處總經理擔任召集人,並由管理部、會計部及財務部各派一人組成, 提供董事、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、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、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事項,除遵守各項法令規章外,我們積極落實以下各項原則:
一、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。
二、保障股東權益。
三、強化董事會職能。
四、發揮委員會功能。
五、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。
六、提昇資訊透明度。